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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部分 化學品名稱
化學品中文名:丙烷
化學品英文名:propane
中文名稱2:
英文名稱2:
技術說明書編碼:32
CAS號:74-98-6
分子式:C3H8
分子量:44.10
第二部分 成分/組成信息
純品或混合物:純品
有害物成分 |
濃度 |
CAS No. |
丙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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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4-98-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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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部分 危險性概述
危險性類別:第2.1類 易燃氣體
侵入途徑:吸入
健康危害:本品有單純性窒息及麻醉作用。人短暫接觸 1%丙烷,不引起癥狀;10%以下的濃度,只引起輕度頭暈;接觸高濃度時可出現麻醉狀態、意識喪失;極高濃度時可致窒息。
環境危害:
燃爆危險:本品易燃。
第四部分 急 救 措 施
皮膚接觸:
眼睛接觸:
吸入: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。保持呼吸道通暢。如呼吸困難,給輸氧。如呼吸停止,立即進行人工呼吸。就醫。
食入:
第五部分 消 防 措 施
危險特性:易燃氣體。與空氣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,遇熱源和明火有燃燒爆炸的危險。與氧化劑接觸猛烈反應。氣體比空氣重,能在較低處擴散到相當遠的地方,遇火源會著火回燃。
有害燃燒產物: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碳。
滅火方法:切斷氣源。若不能切斷氣源,則不允許熄滅泄漏處的火焰。噴水冷卻容器,可能的話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。滅火劑:霧狀水、泡沫、二氧化碳、干粉。
第六部分 泄漏應急處理
應急處理: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上風處,并進行隔離,嚴格限制出入。切斷火源。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,穿防靜電工作服。盡可能切斷泄漏源。用工業覆蓋層或吸附/ 吸收劑蓋住泄漏點附近的下水道等地方,防止氣體進入。合理通風,加速擴散。噴霧狀水稀釋、溶解。構筑圍堤或挖坑收容產生的大量廢水。如有可能,將漏出氣用排風機送至空曠地方或裝設適當噴頭燒掉。漏氣容器要妥善處理,修復、檢驗后再用。
第七部分 操作處置與儲存
操作注意事項:密閉操作,全面通風。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,嚴格遵守操作規程。遠離火種、熱源,工作場所嚴禁吸煙。使用防爆型的通風系統和設備。防止氣體泄漏到工作場所空氣中。避免與氧化劑、鹵素接觸。在傳送過程中,鋼瓶和容器必須接地和跨接,防止產生靜電。搬運時輕裝輕卸,防止鋼瓶及附件破損。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。
儲存注意事項:儲存于陰涼、通風的庫房。遠離火種、熱源。庫溫不宜超過30℃。應與氧化劑、鹵素分開存放,切忌混儲。采用防爆型照明、通風設施。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。儲區應備有泄漏應急處理設備。
第八部分 接觸控制/個體防護
職業接觸限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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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MAC(mg/m3):未制定標準 |
前蘇聯MAC(mg/m3):3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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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LVTN:ACGIH 窒息性氣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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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LVWN:未制定標準 |
監測方法:
工程控制:生產過程密閉,全面通風。
呼吸系統防護:一般不需要特殊防護,但建議特殊情況下,佩戴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(半面罩)。
眼睛防護:一般不需要特殊防護,高濃度接觸時可戴安全防護眼鏡。
身體防護:穿防靜電工作服。
手防護:戴一般作業防護手套。
其它防護:工作現場嚴禁吸煙。避免長期反復接觸。進入罐、限制性空間或其它高濃度區作業,須有人監護。
第九部分 理 化 特 性
外觀與性狀:無色氣體,純品無臭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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溶解性:微溶于水,溶于乙醇、乙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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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用途:用于有機合成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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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H值: |
熔點(℃):-187.6 |
相對密度(水=1):0.58(-44.5℃) |
沸點(℃):-42.1 |
相對蒸氣密度(空氣=1):1.56 |
閃點(℃):-104 |
辛醇/水分配系數:無資料 |
引燃溫度(℃):450 |
爆炸下限[%(V/V)]:2.1 |
臨界溫度(℃):96.8 |
爆炸上限[%(V/V)]:9.5 |
臨界壓力(MPa):4.25 |
飽和蒸氣壓(kPa):53.32(-55.6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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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它理化性質: |
第十部分 穩定性和反應活性
穩定性:穩定
禁配物:強氧化劑、鹵素。
避免接觸的條件:
聚合危害:聚合
燃燒分解產物: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碳。
第十一部分 毒理學資料
急性毒性:LD50:無資料
LC50:無資料
亞急性和慢性毒性:無資料
刺激性:
致敏性:無資料
致突變性:無資料
致畸性:無資料
致癌性:無資料
其它:該物質對環境可能有危害,對魚類和水體要給予特別注意。還應特別注意對地表水、土壤、大氣和飲用水的污染。
第十二部分 生態學資料
生態毒性:無資料
生物降解性:無資料
非生物降解性:無資料
生物富集或生物積累性:無資料
其它有害作用:無資料
第十三部分 廢 棄 處 置
廢棄物性質:
廢棄處置方法:用焚燒法處置。
廢棄注意事項:
第十四部分 運 輸 信 息
危險貨物編號:21011
UN編號:1978
包裝標志:易燃氣體
包裝類別:O52
包裝方法:鋼質氣瓶。
運輸注意事項:本品鐵路運輸時限使用耐壓液化氣企業自備罐車裝運,裝運前需報有關部門批準。采用剛瓶運輸時必須戴好鋼瓶上的安全帽。鋼瓶一般平放,并應將瓶口朝同一方向,不可交叉;高度不得超過車輛的防護欄板,并用三角木墊卡牢,防止滾動。運輸時運輸車輛應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。裝運該物品的車輛排氣管必須配備阻火裝置,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裝卸。嚴禁與氧化劑、鹵素等混裝混運。夏季應早晚運輸,防止日光曝曬。中途停留時應遠離火種、熱源。公路運輸時要按規定路線行駛,勿在居民區和人口稠密區停留。鐵路運輸時要禁止溜放。
第十五部分 法 規 信 息
法規信息: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(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布),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(化勞發[1992] 677號),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([1996]勞部發423號)等法規,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、生產、儲存、運輸、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;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 (GB 13690-92)將該物質劃為第2.1 類易燃氣體。
第十六部分 其 它 信 息
參考文獻:
填表部門:
數據審核單位:
修改說明:
其他信息: